注塑加工成型产品检查标准-外观-尺寸-配合
发表时间:2018-03-14
1、注塑加工产品表面不允许缺陷:缺料、烧焦 、顶白 、白线、披峰 、起泡 、拉白(或拉裂、拉断)、烘印 、皱 纹。
2.、熔接痕:一般圆形穿孔熔接痕长度不大于5mm,异形穿孔熔接痕长度小于15mm,熔接痕强度并能通过功能安 全测试。
3、收缩:外观面明显处不允许有收缩,不明显处允许有轻微缩水(手感不到凹痕)。
4、一般小型注塑加工产品平面不平度小于0.3mm,有装配要求的需保 证装配要求。
5、外观明显处不能有气纹、料花,产品一般不能有气泡。
6、注塑加工产品的几何形状,尺寸大小精度应符合正式有效的开模图纸(或3D文件)要求,产品公差需根据公差原则,轴类尺寸公差为负公差,孔类尺寸公差为正公差,顾客有要求的按要求。
7、注塑加工产品壁厚:产品壁厚一般要求做到平均壁厚,非平均壁厚应符合图纸要求,公差根据模具特性应做到-0.1mm。
8、注塑加工产品配合:面壳底壳配合:表面错位小于0.1mm,不能有刮手现象,有配合要求的孔、轴、面要确保配合间隔和使用要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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